【本報訊】曾有「豪宅大王」之稱的建萊集團前主席秦錦釗,與下屬及新華銀行多名前高層,以假交易申請信用狀,串謀詐騙新華銀行二億二千多萬元。秦錦釗與下屬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分別判監六年半及四年半,昨上訴得直,刑期獲減至五年半及四年。
上訴庭指,整個詐騙計劃乃銀行高層煽動及策劃,目的是要減低建萊的負債,以保留該大客戶,故秦錦釗的刑期不應與銀行高層有異。
提供假單訛稱買貨
上訴人秦錦釗(四十七歲)及建萊前經理曾小蘭(三十五歲),與其他涉案被告,新華銀行前副總經埋周偉財、前助理總經理侯沛誼及前高級分行經理馬健輝,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立,各人上訴翻案失敗,周偉財判監五年半。
控方案情指,九七年金融風暴後建萊集團物業大跌價,九八年十一月至九九年四月間,上訴人串謀以建萊兩間公司,向新華銀行申請二十五張信用狀,提供假單並訛稱向建萊操控的三間受益公司買貨,新華銀行將二億二千多萬元發放予受益公司,涉款最終回歸建萊戶口。
案件編號:CACC17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