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立法 強制發放加班費<br>超時工作打工仔87%無補水

團體促立法 強制發放加班費
超時工作打工仔87%無補水

【本報訊】有調查發現,本港七成八僱員過去一年經常要超時工作,但當中僅一成三獲加班費,而其餘八成七無加班費的員工,部份平均每日更需加班兩小時。工會指現時本港僱員平均每周工作時數較回歸前增加百分之六點六,但工資卻減少百分之五,要求政府立法規定員工超時工作半小時以上可獲加班費。 記者:盧文烈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本月成功訪問了一百五十二名僱員,在需要加班的一百一十九人中,八成七無加班費,近九成加班員工平均每日超時工作一小時或以下,其餘一成則需每日加班一小時以上。受訪的金融、銀行及會計從業員加班時間最長,部份每日需超時工作兩小時。工團主席李國強表示,經濟好轉,企業生意額大增,但大多數僱主都不願增聘人手,令員工工作量有增無減,無償加班的問題也變得愈來愈嚴重,工會今年接獲三十宗僱員投訴加班無補水。

工時增加人工下降

李國強引述統計處數字指,本港僱員去年底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較九七前的四十五小時增加百分之六點六,但工資中位數則由回歸前一萬元,下跌至上年底的九千五百元,反映員工工時增加但人工反而下降。
工團又比較了亞洲其他六個國家及地區的加班費規定,發現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及日本的勞工法例都有明文規定加班需向員工支付一定比率的加班津貼,加班工資約為原本工資的一點三倍至三倍,但香港法例則沒有任何規定,李國強要求港府盡快修例,規定加班半小時以上要支付加班費,加班工資則為原本工資的一點五倍,保障員工權益。

「閒閒哋一兩個鐘」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總幹事崔世昌表示,銀行僱員無償加班情況非常普遍,幾乎沒有員工可以準時收工,「閒閒哋一日加一、兩個鐘。」雖然不少銀行都規定可向加班員工補假或補水,但分行經理往往為令分行帳目「好睇啲」,會要求員工無償加班,他指出,員工長期加班除會導致精神壓力大增外,更可能影響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