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鞍山潮州會館中學一名男教師,因在課堂上說錯話,被校方指為性騷擾女生,出信警告,他指校方針對及虛構女生投訴,申請司法覆核不獲受理,他昨日提出上訴,並透露已遭校方解僱,他正考慮控告校方毀約或無理解僱。
獲補發三個月薪
現時已轉職將軍澳一間中學的上訴人吳華民,去年二月十九日在課堂內教訓一名男生用手「胸襲」另一男生時,說:「如果你坐×同學(一名女生)隔籬,你又揸佢呀?」結果校方稱接獲×同學投訴,向吳發警告信。
上訴庭昨甫開庭,便說已審閱吳的上訴文件,因吳沒進一步陳詞,隨即宣布押後判決,吳在庭外指校方於今年五月,將他即時解僱,令他一世難忘,雖獲補發三個月薪酬,也無法彌補,正與律師朋友商量,控告校方毀約或無理解僱,至於原為推翻校方警告信的司法覆核,上訴結果如何,他說意義不大。
案件編號:CACV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