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創辦人布林和佩奇,一個31歲,一個32歲,年紀輕輕搞搜尋網站,有聲有色得連微軟蓋茨也視為對手。
這對Google雙雄,多少有點蓋茨和保羅阿倫70年代創業的影子。小伙子1995年在史丹福大學認識,一拍即合,在大學宿舍房間合作構思出Google的概念,98年從親友籌得100萬美元(780萬港元),在加州租了間小屋和車房做辦公室,正式成立Google。
Google面世前,互聯網搜尋器大多列舉大堆沒用的互聯網連結,但布林和佩奇透過複雜程式和龐大資料庫,把搜尋結果重新排序,讓用戶在短時間獲取所需資料。
上市集資 挖微軟高層
幾年間Google業務迅速擴展,去年更上市集資,又到處挖角,包括挖走微軟前全球副總裁李開復及一百人,弄得蓋茨打官司。蓋茨被人挖角打官司,表面是小器,其實是因為感受到威脅。就跟他自己當年在人人搞電腦硬件他偏搞軟件那樣,Google雙雄成功之道是在互聯網搜尋業務上的一哥,從衞星地圖和智能助理等服務,都勝過對手。
美國《福布斯》/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