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愛護樓宇面面觀」專欄,隔周五刊出,講解與樓宇保養和安全家居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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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所住大廈今年年初被選為「樓宇維修統籌計劃」的目標樓宇,但個別業主反應欠積極,若影響整體計劃或甚至最終沒有展開維修工程,業主會有甚麼後果?
答:「樓宇維修統籌計劃」由屋宇署專業人員統籌,聯同參與計劃的另外六個政府部門為目標大廈進行全面勘察,定出需要進行改善的工程範圍(包括樓宇失修、清拆違建物、消防設施、供電系統、升降機和水務工程等),再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協調,讓目標大廈的業主有系統和有秩序地安排工程進行。
為了支援業主,政府今年更邀得房屋協會參與,借助該會在樓宇管理與維修方面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向業主提供免費支援。
在今年的一百五十幢目標樓宇中,至今已完成全面勘察工作,其中超過七成的大廈已獲發綜合維修工程表,詳列各部門要求大廈進行的各項工程。當業主接獲這份維修工程表後,便應積極展開工程的籌備工作。
雖然「樓宇維修統籌計劃」的原意是透過業主自動參與,進行有關改善工程。若目標樓宇的業主沒有自動進行改善工程,屋宇署便會發出勸喻信提醒業主,表明政府部門將考慮採取執法行動,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業主在限期前完成工程。
業主必須留意,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履行屋宇署發出的命令,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十萬元,另每日罰款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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