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與前民建聯區議員串謀詐騙<br>北區區會主席涉呃租津被捕

疑與前民建聯區議員串謀詐騙
北區區會主席涉呃租津被捕

【本報訊】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訴北區區議會主席李國鳳及前民建聯北區區議員鄧根年。本身是粉嶺區鄉事委員會主席的李國鳳被控涉嫌以虛假的租單,就其年前位於鄉委會的辦事處,向政府申請發還租金津貼,涉及款項逾十二萬九千元。他又與鄧同被控就使用鄉委會另一處地方,詐騙區議會發還三萬元租金津貼。 記者:陳沛敏

五十三歲的李國鳳與五十一歲的鄧根年前日被廉署拘捕,兩人已獲准保釋,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去年一月當選為北區區議會主席的李國鳳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都是涉嫌於○○年一月至○二年七月期間,他擔任北區區議員時干犯。鄧根年原為上屆北區區議員,○三年區選被粉嶺鄉事委員會副主席王金生擊敗,未能順利連任。

涉款近13萬元

廉署表示,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詐騙勾當。李國鳳涉嫌虛假地向北區區議會秘書處表示,由○○年一月至○二年五月期間支出十四萬五千元,租用粉嶺鄉委會的部份地方,作為其區議員辦事處,並以粉嶺鄉委會所發的租單證明,意圖詐騙誘使北區區議會秘書處向他發還十二萬九千零二十七元。廉署調查卻顯示,粉嶺鄉委會並無將有關地方出租予李,亦從未向李收取任何租金。
李及鄧又同被控另一項欺詐罪名,指他們涉嫌虛假地向北區區議會秘書處表示,由○一年九月至○二年六月期間,就該鄉事委員會另一處地方使用租金共三萬九千元,誘使北區區議會秘書處發還共三萬元給當時為北區區議員的鄧根年。

疑發出虛假租單

廉署懷疑兩名被告之間達成協議,輪流就有關的租用地方支付租金。據悉,該處主要是鄧用作為其區議員辦事處之用,但李國鳳也曾在那裏豎立其區議員「招牌」。不過,李涉嫌未能支付六個月的租金,卻協助發出虛假的粉嶺鄉委會租單,以使鄧向政府申領發還有關開支。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應時強調,不會評論案件,但自新一屆區議會選出以來,已舉辦超過十次講座,向區議員、議員助理及職員等,講解申領有關開支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