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毛玉萍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毛的助理特赦證人雷靜儀被律師指不坦白,並形容她是一個聰明、受過教育及熟練的說謊者。雷表示她在公司只為一名職員,故即使知道證監會正調查事件,亦無法不參與其中。
雷靜儀在接受第四被告黃培輝的大律師盤問時,承認自己主動向廉署提供對毛玉萍及其他被告不利的證據。律師又指,雷在參與造市活動時,其實已明白事件涉及欺詐成份但仍然選擇繼續提供協助,她表示自己「冇得揀」,並指進行有關股票買賣並非她可以控制的事情。
案件編號:DCCC367、1334、1360/04,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