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官震驚

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官震驚

【本報訊】四名台灣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入境處先交代將他們列入境監察名單之原因,昨在高等法院續訊。
對於入境處指稱前線職員僅因保安理由,決定拒讓涉案法輪功學員入境,手上沒有其他資料,法官夏正民直言,該說法實在令人震驚、難以置信及荒謬,認為情況應並非如此。
代表入境處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遂申請將聆訊押後至今早,以便呈交新誓章。
案件編號:HCAL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