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警區總督察梁醒輝,涉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債務狀況被控欺詐一案,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表示,財務公司頗視乎借貸人的還款能力而審批申請,即使借貸人無披露其他債務,仍會批出貸款,相信被告未有細閱申請表格字體細微的條款便簽署,被告並無誘使他人批核借貸,故裁定三項欺詐罪名不成立,被告當庭獲釋。
四十六歲被告梁醒輝,在警隊服務二十多年,曾負責偵查中環陸羽茶室槍殺案,昨有三十多名包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深水埗警區等同袍到庭支持,當法庭宣判罪名不成立時,眾人即時在庭上喝采拍掌。
絕大部份已還清
梁在庭外表示,脫罪後感到很開心,法庭還他一個公道,但不諱言過去一年感到頗大壓力,事件亦影響其聲譽及前途,被人懷疑其人格。他說,絕大部份的貸款已還清,檢控不合理。
裁判官指,根據首名證人的供詞,因被告還款紀錄良好,就算他沒有披露債務情況,亦會向上級建議批出貸款,法庭相信被告可能未細閱申請表格上有關條款便簽署,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被告向亞洲聯合財務公司先後借貸共七次,他被指於九九至○二年間最後三次申請貸款時,隱瞞債務,獲財務公司批出共八十七萬九千元的私人貸款。
案件編號:STCC62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