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邨清潔扣分制實施兩年以來,首次有屋邨垃圾蟲被「叮走」。房委會獨立上訴委員會昨公布,駁回一名被扣滿十六分的公屋「超級垃圾蟲」的上訴,房署將在一個月內收回其公屋單位。該戶主袁堅文居於屯門友愛邨,他在去年連擲三個啤酒樽落街及兩次亂拋垃圾被扣滿分,但事後全無悔意,昨日聞判後更指摘上訴委員會「大細超」,判決對他不公平。 記者:麥志榮 鄧偉明 馮永堅
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昨表示,若袁堅文拒絕自行遷出,房屋署將於一個月內執行驅逐令,但他絕不會無家可歸,房署會安排袁及其家庭成員入住臨時收容中心,並會將有關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以提供適當協助,包括是否安排入住新界的中轉房屋。
兩年來四戶被扣滿分
屋邨扣分制○三年八月實施至今,共有四個住戶被扣滿十六分,其中兩個住戶上訴後,獲准酌情繼續居於公屋,其間不可再被扣分,當中一個住戶更已度過一年觀察期而成功「洗底」;袁堅文的個案是第三個上訴個案,亦是首個被判收回單位的個案,而餘下另一個扣滿分住戶正在排期上訴。
上訴失敗被收回單位的袁堅文居於屯門友愛邨愛暉樓二十五樓,記者昨日傍晚上門訪問時他不在家。有街坊稱袁堅文昨晨已離家,他原本與一子一女同住,兩人均已成年,但近年已甚少見其兩名子女回家。
由於該層樓經常有公物被破壞,房署在走廊特別加裝了閉路電視進行監察。
不接受裁決斥大細超
袁堅文到晚上八時半才單獨回家,他回答記者時表示,「唔接受(裁決)!」他指摘上訴委員會「大細超,點解其他人唔使搬,點解要我搬!」他不願透露會否自願遷出,至於日後的生活會如何?他只表示:「見步行步!」之後他便閉門拒絕再談,更報警投訴記者在他家門外守候。
房署資料顯示,袁堅文在去年一月在家中連續將三個玻璃啤酒樽擲落街,被埋伏的房署偵查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當場偵破,將他轉交警方檢控,去年三月定罪,法庭判他入獄四個月,而在屋邨扣分制下,他被扣七分。其後他又先後兩次亂拋垃圾,每次被扣五分,在兩年內被扣共十七分,超過可被終止租約的十六分上限,房屋委員會遂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但他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自認入獄懲罰已足夠
袁堅文在本月八日的上訴聆訊中曾聲言是受到保安員的陷害,又認為自己已就高空擲物入獄,懲罰已足夠,他更表示:「掉垃圾就係掉垃圾,上得聆訊就預咗死,點解唔畀機會我。」
房委會成員王坤認為,高空擲物是極度嚴重的行為,被收回單位可以說是「抵死」,而且前兩次的上訴都寬大處理,已引起公眾不少批評,若今次都不貫徹執行,扣分制便等如名存實亡,今次裁決可起殺一儆百的效果。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葉肖萍也歡迎獨立上訴委員會收回「擲物狂徒」袁堅文的單位,認為有警惕作用。但她擔心袁的情緒不穩而做出「儍事」,希望房署及社署能派出該區的房屋經理或社工跟進。
劉啟雄昨又表示:「(扣分制實施)至今年八月底,共有三千多戶被扣分,其中一百一十四戶,即不足百分三為重複再犯;由此可見,扣分制對屢犯者已起了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