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管局諮詢發綜合牌

電管局諮詢發綜合牌

【本報訊】電訊管理局昨日就建議設立綜合傳送者牌照,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該局總監區文浩表示,並無為發牌數目設上限,估計最快明年首季發牌。他重申年期15年的綜合牌照,可為營辦商「慳番牌費同埋令規管冇咁唔明朗」,但不會令電訊市場結構產生即時改變。

明年首季出台

電管局是因應固定及流動服務滙流趨勢,推出綜合牌照,在建議的新制度下,持牌人可以提供固網服務、流動服務或固網加流動服務,視乎持牌人在申請牌照時,所建議的服務範圍。
另外,新營辦商及到期續牌的現有持牌商,將不會獲發現行的固網或流動服務牌照;但現行營辦商可自行決定,是否將現有牌照轉為綜合牌照,而在原有牌照有效期間,營辦商不需交回牌照,並可根據其現有牌照經營,直至期滿為止。
區文浩表示,該局正考慮進一步收緊發牌準則,例如不擬採取保證金制度,但會將營辦商申請牌照時作出的業務發展承諾,放入牌照條款,以堵塞日後可能出現的漏洞,例如營辦商違反鋪設網絡承諾。
牌照費方面,區文浩指當局會根據「收回行政成本」來釐定,綜合牌照持有人每年除繳付100萬元基本牌費外,還需支付綜合客戶接駁費用,每年每條連接線8元,及每個號碼3元。現時固網及流動電訊營辦商,除繳付基本牌費,並要按用戶數目,每年繳交不同牌費對比,每條固定連接線7元及每個流動電台18元。
區文浩說是次諮詢主要圍繞發牌架構、目前分別適用於固定及流動服務營辦商的權利和責任兩方面。對於業界批評局方未有一併諮詢固網及流動電話服務互連收費安排,及電話號碼可攜性,他重申有關問題將委任顧問研究,並按部就班進行,而該等規管安排日後將另行諮詢。
另外,城市電訊(1137)旗下的香港寬頻表示,由於諮詢只屬初步階段,公司會視乎實際情況,考慮是否申領綜合牌照,但認為電管局應先訂立固網及流動電話號碼轉攜安排、互連費用安排及流動電訊服務頻譜分配的細節,才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