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再檢討勿急於立法<br>中資企業齊反對設財匯局

建議政府再檢討勿急於立法
中資企業齊反對設財匯局

代表各大中資紅籌公司的中國企業協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強烈反對港府成立財務匯報局(FRC)的建議。該會認為,草案對FRC的機構性質及定位並不明確,保障機制亦不健全,建議政府不要急於立法,應重新檢討,例如在現有架構內加入FRC的職能;又指草案部份內容對上市銀行運作產生間接影響。

【本報訊】代表本地商界的香港總商會,亦質疑成立FRC的必要,因為現時已有港交所(388)、會計師公會及證監會監管上市公司的核數師;該會又關注FRC大部份成員會來自非會計界人士,擔心行外人不掌握會計專業問題,影響FRC履行職能。
立法會將於下周二召開會議,聽取團體對FRC草案的意見。政府6月向立法會提交成立FRC的條例草案,以加強監管上市公司核數師。FRC獲賦予證監會同等的調查權力,可要求涉嫌違規核數師交出文件及出席調查,但並無檢控權,調查後會將結果轉介相關機構作制裁,如證監會或警方等。

憂外行監管內行

是次提交意見的中國企業協會,成員主要來自紅籌股公司及內地駐港的中資機構,現任會長為招商局集團董事長秦曉,核心成員來自華潤、中旅、光大、中銀香港(2388)及上實等。
該會指出,FRC會改變會計界的自我規管制度,形成以非專業人士規管專業人士的局面,可能降低有關調查報告或結果的專業性和公信力。故建議在會計師公會的架構中加入「上市公司財務匯報委員會」,專司FRC的職責;亦可在現行監管上市公司的基礎上,將FRC的職能加入港交所或證監會,以免調查職責重叠和浪費社會資源,例如可採取核數師黑名單制度,就核數師違規及道德操守失當行為起到阻嚇作用。

核數費勢必上漲

該會又擔心,設立FRC令核數師承擔更多責任,費用將無可避免上漲,加重上市公司的經營成本。對於草案列明FRC有權邀請核數師或上市公司人員交出記錄及作出解釋,該會認為會影響上市銀行的運作,因為某些記錄可能涉及客戶資料,故草案應作澄清。該會又指現時銀行由金管局直接監管,草案建議可能造成雙重監管情況,帶來實務操作上的混亂。
與內地關係友好的中華總商會,亦提交意見書,指現時並非成立FRC的合適時間,因金融界有不少更迫切的問題需要解決;而且FRC亦非有效改善財務匯報制度的途徑,政府應盡量精簡架構,避免再增加法定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