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無行動 舉報廉署 認罪候判<br>酒吧東主賄警擺平藏毒案

見無行動 舉報廉署 認罪候判
酒吧東主賄警擺平藏毒案

【本報訊】酒吧負責人涉嫌因藏毒,透過友人提議,找相熟警員安排一齣毒品「大龍鳳」,以警方線人身份提供線索破案,望減輕刑期,但付出逾十萬元後,對方一直未有行動,遂向廉政公署舉報,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還柙至下月七日判刑。 記者:陳美琪

首被告翟贊榮(四十七歲),曾報稱運輸公司東主及裝修工人,與次被告林偉豪(二十八歲),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林已棄保潛逃。

友人介紹警員會面

控方案情指,翟贊榮於去年六月七日在警方的一次反黑行動中,被搜出家中藏有K仔及冰毒,而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注射危險藥物器具兩項罪,翟其後獲准保釋,並將事件告知友人林偉豪,林稱有一名任職沙田警區重案組的相熟警員,可助他擺平事件,其後該名警員與翟會面,提議為他安排虛假毒品案人士被警方拘捕,翟可扮演警方線人,向警方提供線索,藉此為其毒品案件減刑。
案情續指,翟受指示給予林二千元購買三部手提電話及智能卡作為三人通訊之用,該警員與林再指示翟分七次交出十萬零四千元,作為安排有關虛假毒品案,購買毒品及吸食器具。至去年九月十日,翟再涉另一毒品案被拘留荔枝角收押所,林往探訪時稱,會續替他安排有關事宜,並要求翟再交出四千元及一部手提電腦。
同月十八日,翟被落案起訴毒品罪後,發現該警員及林並沒有幫他做任何事,遂向廉署舉報,翟承認為扣減刑期而串謀安排假毒品案,他並於去年十二月因毒品罪行被判八個月監禁。

研究起訴涉案警員

控方表示翟願意與廉署合作,現正等候錄取其證人口供,然後研究是否起訴涉案警員,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七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KCCC546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