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廚師涉嫌趁着妻子的舊同學酩酊大醉,不顧妻子正在睡房休息,在大廳的梳化強姦事主,四女三男組成的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七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判案時斥被告借醉行兇,侵犯妻子好友,令其妻及事主陷入兩難,行為自私,故判他監禁五年。 記者:陳曉薇
暫委法官賴磐德昨指,被告當晚見到事主沒有反抗,即借醉行兇,侵犯妻子的好友,事主當時選擇是否舉報,陷入兩難,她選擇報警會傷害與其妻的友情,不報警便要默默承受傷痛,事主出庭作供兩日來都泣不成聲,顯然極受傷害,被告透過律師指控對方同意性交,無疑在事主傷口撒鹽,法庭不同情他。
案情指,女事主因家人領綜援,為怕社署查到她與母親同住,所以自去年八月,每星期有數天到小學同學的青衣寓所暫住,案發前一晚,她與同學夫婦消夜,喝下許多啤酒,當時她覺得暈眩、想嘔吐及站不穩,要由同學丈夫即被告攙扶。
辯稱以為對方是妻子
當三人返回單位後,見到同學入房,她便倒在大廳梳化睡覺,其後有五至十秒,她感到與被告做愛,但因昏醉未能作出反抗,稍後她的同學走近扯開她身上的被子,喝罵被告「有無搞錯呀你,搞我個friend」,她才意識到曾遭被告侵犯,驚覺自己下身赤裸濕潤,後由朋友接走報警。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解釋,他當晚喝了四支啤酒,回家後坐在大廳看球賽,其間碰到事主的腿,一時糊塗以為她是妻子,才會控制不了與她做愛。
被告指做愛期間,女方亦擁吻他,過往他已發覺事主對他有好感,相信礙於她與其妻的關係,才會羞於示愛。
二十九歲被告劉滿意,任職廚師,被控於去年九月六日,強姦一名二十一歲女子。
案件編號:HCCC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