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人士分別涉嫌行賄,並就市區重建局三個重建項目,於○二年六月至去年一月期間,詐騙收樓補償,涉款約一百八十萬元。被告包括葉華明(四十歲),啟怡公司董事;陳麗英(三十三歲),地產經紀;吳淑玲(三十九歲),管家助理,三人獲准保釋,明日分兩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葉華明被控四項罪名,即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項欺詐及兩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葉向一名市建局助理經理提供十萬元,作為該助理經理向他提供關於大角嘴洋松街/必發道重建項目機密資料的報酬。他亦分別被控就該項目及灣仔利東街重建項目的現金補償申請,與他人串謀欺詐市建局。另一項欺詐罪則涉及旺角新填地街的重建項目。
共涉款約180萬
另一被告陳麗英被控七項串謀欺詐及一項欺詐罪,七項控罪指陳涉嫌就上述三項重建項目的現金補償申請,與葉等串謀欺詐市建局。餘下一項控罪指陳涉嫌意圖詐騙,誘使市建局批出一筆較她有權申索金額為高的現金補償。調查顯示,葉及陳涉嫌向市建局詐騙共一百六十七萬七千五百元的現金補償。在另一案件,吳淑玲被控涉就新填地街重建項目的現金補償申請,串謀他人欺詐市建局,涉款十一萬九千元。
涉案市建局助理經理較早時承認收受利益及串謀欺詐,被判囚三十二個月。同案另有十八人被控欺詐等罪,其中八人已認罪或罪成,一人被判入獄四個月,餘下緩刑。另十名被告正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