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央三令五申敦促加強輿論監督,但江蘇、浙江等地方政府近期大唱反調。除浙江臨海外,江蘇南京上月亦推出極具爭議的規定,要求傳媒發布輿論監督報道前,須先經當事人審閱、簽字,否則不能見報。中央級傳媒質疑有關做法,是將輿論監督變成監督輿論,變相宣判輿論監督「死刑」。
中央一邊監督一邊打壓
南京市頒布的《新聞單位輿論監督稿件審核辦法(試行)》,規定記者採寫輿論監督報道,必先與被批評的官員見面,稿件須經報社內部三級審閱。若報道沒經被監督方審看,簽署閱稿意見,文稿一律不得見報。
內地公眾多反對該種做法,僅得百分六網友支持,九成一網民公開反對,認為會限制輿論監督。《中國經濟時報》曾發表署名文章,質疑南京市做法,到底是在輿論監督,還是監督輿論。《檢察日報》亦有評論,質疑該規定等於判了輿論監督「死刑」。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敦促加強輿論監督之餘,近年打壓傳媒例子卻不少,《二十一世紀環球報道》、《戰略與管理》、《中國農民調查》等書報均相繼被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