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昨建議推出新的發牌制度,規管時下流行的私房菜館,條件包括菜館在任何時間最多只可容納二十四名顧客等規定;有業內人士歡迎新措施,認為有關條款較現行食肆牌照規定寬鬆,令私房菜館得以繼續生存。
禁住宅工廈內經營
衞福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私房菜館可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與傳統食肆互相補足;但亦需要如其他食物業受發牌制度規管,故擬定新的發牌制度規管私房菜館。申請者除遵守基本發牌條件,包括食環署、屋宇署和消防處所訂有關衞生、樓宇和消防安全的規定外,尚包括經營私房菜館的處所最少須有兩道逃生樓梯,以及須獲准作商業用途,例如設於商業樓宇、商住樓宇或工貿樓宇的商用部份,而不得在住宅或工廈內經營等。
該局將於新一年度立法會會期提出對《食物業規例》相關修訂,以便推行新的發牌制度規管私房菜館。
本身經營私房菜的食家劉健威歡迎新措施,有關新條款切合現有私房菜館的規模,「私房菜館發牌制度明朗化,業界唔使提心吊膽咁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