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執筆寫這專欄,我多了跟認識或不認識的人談感情事。了解別人的感情世界是件有趣的事,以往出師無名,絮絮不休地追問,輕則被責八卦,重則被罵無禮,現在說要蒐集題材,講明不指名道姓,大部份人都樂意暢談。
一位十七歲女生,告訴我她的三項戀愛守則:(一)不可先跟心儀的男生攀談;(二)不可定睛看着傾慕的男生;(三)縱然喜歡,也不可輕易被男生追到手。三條守則耳熟能詳,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要保持矜持。點子不特別,可注腳卻甚為新鮮。
「若是我先跟男生攀談,然後我們順利交往、結婚、白頭偕老,那麼直到死的一天,我也無法肯定他在最初是否愛我。」女生說。「要是他不愛你,怎會和你白頭到老?」我詫問。「我說最初喔!或許他本來不喜歡我,只因為我主動向他示好了,他才無可無不可地開始愛我,若是如此,不是太悲慘了嗎?」「那麼第二條呢?為何不可凝視對方?」「因為眼睛最不懂說謊,最容易把情意洩露。給男人知道你喜歡他,便給吃定了。」「有這麼恐怖?」「愈難得到,更想得到,得到後才會懂得珍惜。我朋友的男朋友本來是花心蘿蔔,可現在成了桄榔樹,因為我朋友讓他追求了兩年,才讓他得手。」
對待愛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沒有全對,也沒有全錯。談情是需要一點手段,可耍手段千萬別耍過了頭。投懷送抱沒必要,然而守株待兔,到頭來可能甚麼都等不到。計算能減低犯錯的機會,但是計算太多,會令戀愛變成公式。談情怕犯錯,更可怕的,是失去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