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攝錄機拍下自己犯罪過程,已經夠笨,還要親手將影帶寄給警方?美國人弗拉斯就是這樣一個大蠢材。他為了令法庭解除禁止他接近前度女友的人身保護令,竟想到將自己侵犯她的影帶,寄給警方作「證據」。
想解除人身保護令
二十六歲的弗拉斯,上周二訛稱要與前女友商討兩名孩子的撫養權,騙她到自己家中並向她施暴,事後更拿出藏好的攝錄機,告訴她已拍下兩人交歡過程。弗拉斯原本希望影帶可「證明」前女友並不「害怕」他,但警方另有發現:長逾三十分鐘的錄像錄下了受害人掙扎和拒絕弗拉斯性交要求的呼叫聲。
警方已落案控告弗拉斯侵犯、禁錮和違反人身保護令等罪名。探員達勒說:「他顯然一次也沒看就寄來,堪稱自己逮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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