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鷹派斥指揮官怯敵

台軍鷹派斥指揮官怯敵

對於台灣艦隊的指揮官下令艦隻讓出主航道、讓大陸潛艇繼續航行,有台灣國防部鷹派人士批評,事件中指揮官的決策不當,明顯怯敵,要求海軍總部懲處。台灣海軍高層將領則表示,根據航行防碰撞國際公約,在行事中已行駛於主航道上的台灣艦隊有優先權,大陸核潛艦應等台灣艦隻通過後才能航行。

指揮官經驗不足

有台灣軍方人士稱,若該艘大陸核潛艇當時有代表作戰的下潛舉動,便極可能會「擦槍走火」,更可能觸發台海大戰,後果難以想像。
台灣海軍退役中將蘭寧利分析,中國核潛艇浮航時,一定會有護衞艦或前導艦隨行,且會夜間航行,這次白天航行又無護衞艦,相當不尋常。不過,浮航就代表無敵意,這次台灣艦隻讓行,指揮官的經驗略有不足。

防長握「開火權」

《全球防衞》雜誌總編輯鄭繼文則認為,潛艇的戰力主要在水下,如果雙方接戰,浮航的大陸核潛艇會被台灣艦隻打得無還手之力。不過,潛艇浮航代表並無敵意,台軍若貿然進攻,將要承擔開戰之罪,以今天兩岸軍事對陣並未緩和的局勢,台灣軍艦以列陣作法保持警戒,做法適當。
根據台灣國防部的「危機處理應變機制」,軍方目標的「開火權」或啟戰權,須由國防部長決定下達。前線的軍艦或戰機沒有接獲命令,即使對方開火,也只能先閃避或承受,待命令下達才能還擊。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