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三年中籌備「維港巨星匯」有失職之嫌的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毋須為過失賠上烏紗。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已完成內部紀律研訊,認為盧維思雖有錯失,但由於事件不涉及刑事問題,故港府不會把他革職或迫令退休,只會處以較輕懲罰,譴責了事。
「放過麻鷹 甩咗雞仔」
港府○三年耗資一億元委託美國商會舉辦「維港巨星匯」,以便刺激沙士後的經濟氣氛,但劣評如潮,主責的盧維思須接受紀律研訊調查有否失職。據了解當局已完成研訊,認為盧維思作為主要負責的官員確有失誤,但毋須「人頭落地」。
根據港府懲處失職官員的條例,可譴責犯錯官員並處以罰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僅譴責盧維思處分過輕,他說相信與問責官員毋須「孭鑊」有關,若當局嚴懲盧維思,可能引起其他公務員反感,他形容事件「放過麻鷹,甩咗雞仔」。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稱,有關盧維思的紀律程序仍在進行中,當局一旦有決定必會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根據資料,去年共有十九名公務員遭譴責,十七人遭嚴厲譴責,遭譴責並需罰款者共有六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