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供款被收樓 續領45萬津貼<br>助理消防區長涉騙房津候判

欠供款被收樓 續領45萬津貼
助理消防區長涉騙房津候判

【本報訊】月入六萬七千元的助理消防區長陳沛棠,涉嫌因欠交供款而被銀行收樓,卻未有通知政府,繼續領取房津,被控騙取達四十五萬元房屋津貼,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辯稱相信銀行會在收樓後通知庫務局,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三十日裁決,其間被告續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 記者:陳美琪

五十二歲被告陳沛棠,報稱任職助理消防區長,為石硤尾消防局局長,他被控於○三年四月至去年六月二十九日期間,沒有申報他不再居於美孚新邨某單位,圖令政府批出房津。

為弟弟婚禮結帳

涉案單位以二百六十多萬元購入,控方案情指,被告在九八年向永隆銀行借貸一百三十五萬元作樓宇按揭,又向政府借取一百三十萬元作首期貸款,另外政府向他提供每月二萬三千元的房屋津貼,但被告因多次遲交或欠交供款,因而被銀行收樓。被告在○三年四月後已不在該單位居住,單位亦於○四年二月售出,但被告一直未有向政府申報,並繼續領取房津,庫務局其後向被告追討有關四十五萬元多給予的房津,被告最後被拘捕,在警誡下他承認把津貼借了給女友及為弟弟的婚禮結帳。

已付懲罰性利息

被告昨自辯時稱,他於去年四月遇上交通意外,請了七十八日病假,所以沒有回辦公室收取庫務局追討的文件,同年六月他查看糧單時,發現續有房津提供,已致電通知庫務局。他表示,事後已將多收的房津全數交還政府,並付出懲罰性的利息,亦被當局取消申請房津的資格及遭紀律處分。
被告表示並無意圖騙取房津,有關款項用作交稅和為母親購買心臟起搏器,而並非用來供樓,他相信銀行會在收樓後通知庫務局,故沒有向當局申報。
案件編號:KCCC42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