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飲泣 否認對被告有好感<br>廚師涉姦借宿醉酒女子

事主飲泣 否認對被告有好感
廚師涉姦借宿醉酒女子

【本報訊】年輕女售貨員為保母親能領取綜援,去年八月開始遷往小學同學家中暫住,一晚她與戶主夫婦消夜後酩酊大醉,倒卧大廳梳化睡覺,男戶主涉嫌乘她醉酒未能作出反抗,將她強姦。涉案被告否認一項強姦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二十九歲被告劉滿意,任職廚師,被控於去年九月六日,在青衣長發邨強姦一名二十一歲女子。

感覺與被告做愛

現任職電訊公司的女事主昨供稱,因為家人領取綜援,為怕社署查到她與母親同住,所以她於去年八月開始,每星期有三至四晚於小學同學的青衣寓所暫住,她亦認識同學的丈夫即本案被告,案發前一晚,她返夜班後,與同學夫婦及對方的同事前往消夜,至凌晨一時許離開食肆,各人已喝下許多啤酒,當時她覺得暈眩、想嘔吐及站不穩,要由被告從旁攙扶。
事主續指,當晚她們三人返回寓所後,她見同學走進睡房,她便倒在大廳梳化睡覺,其後她有五至十秒時間,感覺到與被告做愛,但當時未能作出反抗,稍後她的同學走近,扯開蓋在她身上的被子,然後喝罵被告說「有無搞錯呀你,搞我個friend,你想離婚好易㗎咋,你同我寫紙離婚,你躝呀」。被告回應說「我都唔想㗎」。
庭上不斷飲泣的事主續稱,她當時才意識到曾遭被告侵犯,驚覺自己下體赤裸濕潤,感到很害怕,便打電話叫一位朋友來載她離去,但她因「唔想面對呢件事,知道佢哋有個小朋友」,所以初時不想報警,其後途經警察路障,才決定向警方舉報。

承認常一起消遣

事主在盤問下承認,過往經常與同學及其丈夫食飯、唱歌及到的士高消遣,亦曾在的士高擁抱被告,她事後曾向同學多次說「對不起」。
但事主否認對被告有好感,亦否認曾在事後向被告妻子說「錯係你自己錯,應該係你走」。
案件編號:HCCC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