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吳浩康否認打人保釋

歌手吳浩康否認打人保釋

【本報訊】歌手吳浩康早前涉嫌在尖沙嘴一間酒吧,分別與兩名男女襲擊一名男子,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三人均否認兩項普通毆打罪名,案件現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審,三名被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
三名被告順序為二十二歲的沈樂智,報稱酒吧侍應;十八歲的殷晴晴,鋼琴教師;及二十二歲的吳浩康(原名吳偉男),英皇集團歌手。兩項控罪,首罪指首和次被告於今年七月十一日,在尖沙嘴白蘭軒道Boozeroo酒吧,襲擊男子詹志堅,次罪單指第三被告襲擊同一名男子。

涉推事主出酒吧捱打

控方庭上透露,次被告與事主是舊同事關係,吳浩康與肇事酒吧店東為表兄弟,事發當日,次被告與事主在酒吧一房間消遣,其間發生爭執,首次被告涉嫌襲擊事主,吳浩康其後介入,着事主不要離開,並稱會報警;當事主其後離去時,發現酒吧外有十多名男子守候,驚恐不敢離開,吳涉嫌推對方出門口,其後事主遭人拳打腳踢。據悉,首次被告為男女朋友關係。
裁判官曾建議可否以其他方法解決事件,並一度將案件押後,最後控方堅持以審訊形式處理本案,並指審訊時會傳召五名證人,其中一人曾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伸手攔記者讓路婆婆

吳浩康昨穿上筆挺深灰色西裝、淺粉紅色恤衫及灰色領帶,由一名英皇藝人經理人部門女職員陪同,約於早上九時抵達法院,吸引約二十多名記者採訪。吳雙眼充滿紅筋,等候案件提訊時神情嚴肅,只間中與坐在身旁的同事交談幾句。
吳浩康於中午十二時應訊後離開法院,他形容心情「OK」,並表示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吳浩康並指本月尾如期推出新唱片;不過,對於英皇會否支持時顯得支吾以對,被問及會否遭雪藏,他無奈地說:「暫時未收到雪藏通知。」
當吳步落法院梯級時,為防傳媒與經過的婆婆發生碰撞,他主動伸手攔記者,讓婆婆先行走過。
案件編號:KCCC5772/2005

與吳浩康同被控毆打的兩名被告,昨日亦否認控罪准保釋。張家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