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區長涉洩試題上訴

消防區長涉洩試題上訴

【本報訊】消防區長鄭振威涉嫌以權謀私,洩露處方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試內容,又助友人將考試答題簿調換,結果罪成入獄,昨日他在高等法院上訴,指卧底廉署人員偷錄對話,剝奪其緘默權,又不披露全部錄音內容,審訊不公,加上卧底不斷利誘他,已踩過界,故定罪並不穩妥。
五十二歲上訴人鄭振威,任職消防處逾三十年,去年底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判監十八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代表鄭振威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昨在庭上說,廉署卧底利誘鄭不遺餘力,不斷向鄭提供飲食、桑拿浴、卡拉OK、「四仔」鹹碟、馬會入場章及貸款等,企圖與鄭混熟,既超越執法人員調查界線,亦「不知花了多少錢」。鄭與廉署會面時,已解釋自己只是吹牛,根本沒有幫過任何人通過考試。
案件編號:HCMA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