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施允義批評律政司的律師外判制度,並指香港有兩成外判律師是「垃圾律師」。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指出,大部份外判律師的表現都可以達到水平,而區域法院去年的定罪率已達到九成,較前年上升近三個百分點。
發言人表示,大部份外判律師的表現都可以達致水平,而區域法院的定罪率已由○三年的87.5%增至去年的90.1%。相信將律政司部份案件外判予私人律師,以幫助發展法律專業的經驗和地位,是符合公眾利益。
將於明天退休的區院法官施允義,日前在接受《明報》專訪中批評律政司,外判時並非考慮律師的本身能力或案件的性質,而是按排隊輪候制度安排工作。
施允義法官周五退休
律政司發言人補充說,在委派外判律師前,一般複雜商業案件,均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商業罪案組內富有經驗的律師先行審核,去年底並為處理複雜商業案件的預備工作訂立新安排,以確保外判律師能得到足夠的指引。
律政司在評估外判律師的表現時,會考慮各方面的評估,其中包括來自法官的報告。如果有外判律師受到批評或被指表現不符理想,刑事檢控專員可以採取適當行動,並可將該名律師剔除於外判律師名單以外。
如果法官對個別外判律師表現有具體的批評,亦可知會刑事檢控專員,甚至大律師公會,以便跟進。
現年五十五歲的施允義法官將於明天退休,計劃返愛爾蘭重操大律師。他早前於「廣興案」中裁定廉署秘密監察取證手法是違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