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局頒《公約》違者撤職 主持禁仿港台腔

廣電局頒《公約》違者撤職 主持禁仿港台腔

國家廣播電視電影總局前日下發的《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簡稱《公約》),嚴禁名嘴在節目中使用港台腔、方言,服飾、髮型要拒絕媚俗,違者不僅可能失去參加評獎資格,而且會被責令下崗。

內地電台、電視台節目主持人近年喜歡模仿港台腔,「哇」、「耶」等港台化的語氣詞經常出現在節目中,而一些由著名主持人拍攝的廣告,也動輒就說「我好好感動」、「真的很不錯的耶」,被譏為發嗲、令人直起雞皮疙瘩。國家廣電總局上月曾召集二百多位名嘴進京培訓,並以他們的名義制訂「主持人自律公約」。
廣電總局前日下發《公約》時,明令要依此規範主持人的行為,令「自律」變為禁令。《公約》特別要求,「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話,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達方式。」而且,主持人隨意夾帶外語、用方言播報的現象也在明令禁止的範圍:「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範語言有損害的口音、語調、粗俗語言、俚語、行話,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語。」

不能接拍廣告

《公約》還要求主持人外形上要有所禁忌,如服飾、髮型、化妝、聲音、舉止要與節目定位相協調,大方得體,拒絕媚俗。
對於名嘴拍廣告問題,《公約》規定:「主持人不從事廣告和其他經營活動。」同時,《公約》也要求主持人不得自行隨意接洽主持活動,「不能從事未經本單位批准的節目主持、錄音、錄影、配音及以個人贏利為目的的社會活動」。
《公約》還公布了嚴格的懲處措施,一旦違反公約,將失去「金話筒獎」(內地最高榮譽的名嘴獎項)參評資格,而且,「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將予以通報,並終止其中國廣播電視播音主持作品獎暨『金話筒獎』入選資格」,情節嚴重的,「協會將建議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播音主持崗位資格」。
北京《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