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爭取就法定上市規則的執法取得罰款權,尚未有定案,有消息指政府計劃仿效英國模式,證監只負責調查,制裁違規上市公司的罰款權力要交由新設的獨立委員會負責。證監會主席沈聯濤對此表示質疑,指現時對證監的執法已有足夠制衡,並無必要增設架構。他重申,較輕微的個案應由證監自行決定如何懲處,較嚴重個案可轉交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MMT)。
【本報訊】證監與港交所(388)就法定上市規則的爭論歷時逾半年,本月底卸任的沈聯濤昨日在離任記者會上表示,有關商討已到最後階段,希望盡快落實。
按政府的建議,會將《上市規則》的主要規定寫入法例,交由證監執法,以加強對上市公司的規管。對於違反這些規定人士,政府原本建議,賦權證監可罰款最高500萬元,較嚴重的個案則由MMT處理。
無增設額外機制必要
不過,3月底政府放出消息,指由於市場意見反對,故計劃不賦予證監罰款權,罰款決定交由一個新設的獨立委員會負責。沈聯濤昨日表示,現時證監已有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及程序覆檢委員會等架構作制衡,因此對證監的執法根本毋須增設額外機制,前日開會討論該問題的證監諮詢委員會亦持相同意見。他認為,若擔心證監集調查、檢控及懲處權力於一身,大可將所有個案交由MMT審理,但要考慮處理的時間及成本等執法效率問題。
對於以往包括仙股事件及上市審批權等問題,證監與港交所均存在不同意見,他說:「每做一件事都要天時、地利、人和,人不和係做唔到嘢。」有時無可避免遇到雙方利益衝突及意見不同的情況,他已盡量與港交所尋求可行辦法。他強調,最重要是以香港及公眾利益考慮,找到適合的方案。
窩輪法規未須修例
近日市場關注窩輪問題,沈聯濤表示,市場對窩輪有一定的需求,投資者在投資有關產品時應認清風險及產品複雜性,考慮清楚可承受的風險。現時證監正檢討有關法規,但未到要修例的地步。
至於港交所提出推出牛熊證已有一段時間,他表示,與港交所的磋商已接近完成,他強調並非反對推出該產品,證監只是提出其考慮。他指牛熊證有其技術性問題,外國也有不成功的例子,但最後是否推出完全由港交所決定。
沈聯濤又表示,就內地A股推出股權分置方案,對本港H股的影響,證監一直有與中國證監會及港交所進行磋商,但未達共識。他的着眼點是有關方案不應影響香港市場的流通性及穩定。至於H股股東應否獲得賠償,他認為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他未能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