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車禍導致四肢癱瘓的四十七歲美容師,遭負責照顧她的金蘭姊妹騙去千萬元賠償金,女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十三項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馬漢璋昨在判刑時,痛斥被告為滿足貪念而犧牲事主的將來,更因胡亂投資把事主賴以為生的賠償金耗盡,判被告入獄四年半。 記者:黃詠鍶
暫委法官馬漢璋指女事主曹詠娛在各方面均需依靠被告的照顧,令被告鄺鳳珠(三十八歲)的罪行顯得更為差劣。「行動不便的事主在社交上幾乎已遭孤立,經濟亦受到被告控制,心理上更只有被告可依靠。然而,被告卻只憑胡亂猜測而盜用事主的金錢炒樓,事主更一直被蒙在鼓裏。」
法官認為,被告違反事主對她的信任,為滿足一己貪念而犧牲事主的將來。
事主被遺棄醫院
因炒賣八個物業和兩個車位而將賠償金蝕光的被告,最後選擇將事主遺棄在醫院裏,只留下身份證和輪椅。法官指摘被告甚至沒有想過,要聯絡其他人為事主提供援助,獨留事主在悲傷失望之中。法官指本案對事主造成極大打擊,考慮案情及涉及金額等因素後,以五年監禁為判刑起點,由於被告已於九八年起破產,並於本案審訊前曾擔任護老院助理等謙卑的工作,故在刑期上予以扣減。
負責跟進事主個案的社工郭同華表示,事主仍然把曾受被告照顧的事情藏於心底,眼見相識二十載的好姊妹被判囚,感情複雜。她指有信仰支持的事主雖然仍感傷心,但視今次事件為一個經歷。事主現由社會福利署照顧並安排入住療養院,每月依靠二千二百多元的傷殘津貼過活。
被告助成功索償
根據控方案情,事主九○年遇上嚴重車禍導致四肢癱瘓,此後一直居於療養院,其間獲曾為美容院同事的被告,助她成功向司機及車主索償一千五百多萬元。二人其後開設聯名戶口,更於海怡半島購入兩個單位自住及放租。
被告於九六至○三年間,盜用事主九百八十多萬元炒樓至破產,最後於○三年三月十七日將事主遺棄在瑪麗醫院,事主始發現聯名戶口的金錢只剩下四十一元。
案件編號:DCCC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