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是全球處決最多死囚的國家,去年全球共五千四百多名死囚被處決,中國佔了九成一。中國處決囚犯,除了收阻嚇犯罪作用以外,死囚的屍體更非一副臭皮囊,整個身體的器官都有價,可賣給有需要的病人進行器官移植。
以色列《晚報》六月曾報道,指每月平均有三十名以色列病人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手術,毫不諱言器官是來自中國死囚,並大讚有關移植手術「平、靚、正」,費用只需約十一萬港元。
除了器官,死囚的皮膚也可賣給嚴重燒傷的病人。曾在天津擔任軍醫的王國齊,四年前在美國國會作證,講述曾在一名死囚身上剝下眼角膜和皮膚時,對方的心臟仍跳動。
在國內外,都盛傳中國政府割下死囚的手臂進行移植手術。德國《明鏡》去年則報道,「人體世界」塑化人體展覽的創辦人哈根斯,二○○一年在中國大連買下兩具死囚屍體處理後展出。
死囚也應該有尊嚴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雖然《人權公約》內並無條文涉及屍體處理,但人類的尊嚴問題涉及身體及器官,故屍體處理是一個尊嚴問題,比人權更加基本,死囚也應得到具尊嚴的對待。身體及器官不應具商業價值,若存在利益問題,有可能影響法律公義,甚至左右死囚的行刑程序,「幾時死,都可能與商品需求有關」,是與基本人權不相容的野蠻的行為。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