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指菲傭控前僱主歧視敗訴

缺指菲傭控前僱主歧視敗訴

【本報訊】一名天生右手三隻手指殘缺的菲律賓籍女傭,稱遭女僱主無理辱罵及藉故辭退她,指控對方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法官昨在判詞中表示,女傭於短短兩個月任期內收到三封警告信,其中兩次牽涉沒有顧及少主的安全,乃嚴重違反職責,雖然男女僱主苛刻、專橫,曾辱罵及誣衊女傭損毀物品,藉詞不發薪金,但他們針對的是女傭表現,與其殘疾無關,遂判女傭敗訴。

沒有顧及少主安全

五十四歲原訴人AquinoCelestinaValdez,○三年十月十七日起替僱主工作,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接到第三封警告信後被辭退。被告人蘇美娥(譯音)沒有律師代表,她任職政府機構顧問工作,其梁姓丈夫為一美資電訊機構董事,兩人月薪共達十五萬元。
高院暫委法官杜溎峰特別譴責男僱主,誣衊原訴人損毀西裝、遺失名貴高爾夫球棍等,發第三封警告信後要原訴人收拾行李離開,但不發薪酬或回鄉機票,法官認為男僱主的不誠實及可恥行為有違人格,只是基於他不欲發薪予表現差的原訴人。
不過,法官相信女僱主注意到原訴人的右手殘疾,但並非為此而辭退她。原訴人兩度沒有顧及十歲少主安全,遲到接她放學,又讓她在超市走失,是嚴重違反工作職責。而原訴人為利益申索誇大其詞,雖然原訴人及男女僱主均有隱瞞事實的地方,但認為女僱主供詞可信。
案件編號:DCEO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