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就消費權益挑戰財團

屢就消費權益挑戰財團

洪華峰今次已非首度入稟索償,去年至今他曾先後三度就不同消費者權益,向大財團和私人公司追討,包括3G網絡商、大廈管理公司及發展商,其中兩次分別獲庭外和解及賠償,最近的一次入稟將於本月開審。
去年四月,洪華峰以購入的3G手機電池短命、通話經常斷線等理由,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和記退還手機款項及網絡月費共二千七百多元。他日前表示,已跟對方庭外和解,但不能透露內容。
去年十月,他指其居住的青衣灝景灣大廈發生爆鹹水管事故,負責管理的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有妥善跟進,累他五天沒廁所水用,要用食水冲廁,追討五元六角的水費及訟費。管理公司事後賠償數十元給他了事。
今年七月他再入稟,控告物業發展商新鴻基、華潤、長實施工有問題,就大廈外牆修葺的費用,計算其物業單位所佔比例,索償八千多元,本月二十二日開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