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去年公布一套全新保育政策,鼓勵環保團體與地主農戶合作,參與管理協議試驗計劃,截至今年五月底申請期結束,政府共收到四份申請資助建議書,環境諮詢委員會認為四個計劃均具可行性,期望盡快開展計劃。但有環保團體指出,計劃只收到四份申請,足見環保團體與私人土地業主在洽商業權時存在困難,導致最終做到保育的土地仍然有限。
記者:蔡建豪
在全新的自然保育政策下,政府已選出十二個本港最具生態價值地點,加強保育工作。環諮會昨討論有關申請建議後,主席林健枝說,四個計劃均具可行性,計劃將轉交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審批,估計審批撥款需時一至兩個月,批出資助後可即時開展計劃。
他又稱,四項為期兩年的計劃,資助總金額達五百四十多萬元,超出原來五百萬元的撥款上限。環諮會期望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在審批資助時,可透過短期觀察計劃成效,再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額外批出撥款。
業權分散難游說合作
環諮會轄下的自然保育小組,主席黃玉山昨在會後稱,四份管理協議試驗計劃申請,分別來自大埔環保促進會、香港觀鳥會、長春社及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
大埔環保促進會的建議,主要是透過與鳳園的地主及農戶合作,共同保育鳳園一帶的蝴蝶品種,期望蝴蝶的生態環境不受私人農地運作影響。長春社及觀鳥會的建議則集中保育塱原濕地,透過農地管理,為雀鳥提供一個優良棲息之地。
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的建議,則是保育米埔及后海灣濕地魚塘,協助漁民保存傳統魚塘的生態環境。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說,管理協議試驗計劃共收到四個建議方案,難言反應熱烈或冷淡,但卻反映鼓勵環保團體與私人土地業主合作的政策,在實行上存在困難。由於不少農地的業權分散,要說服所有業權擁有人合作並不容易,令達到保育目標的土地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