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隱瞞債務 三年借87萬<br>總督察涉騙貸款受審

疑隱瞞債務 三年借87萬
總督察涉騙貸款受審

【本報訊】深水埗警區總督察梁醒輝,涉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債務狀況,另欠下十間財務機構貸款,三年間獲該公司私人貸款逾八十七萬,被控三項欺詐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審訊,財務公司分行經理供稱,被告曾向公司七次申請貸款,雖然貸款額超出他審批範圍,但因其還款紀錄良好,故向上級建議批出貸款。 記者:陳浩義

被告梁醒輝,四十六歲,深水埗警區總督察,案發時月薪約七萬元。控罪指他於九九年八月十日至○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期間,向亞洲聯合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於三份申請書上作虛假陳述,誘使該財務公司批出合共八十七萬九千元的私人貸款。

曾七次申請貸款

亞洲聯合財務公司現任荃灣區分行經理林斌(譯音)作供指出,被告九五年首次向其公司沙田分行申請貸款,由九五至○○年期間,被告曾作出七次貸款申請,每次都是由他接見及處理其貸款。
林續供,以其分行經理的職級,可審批不超過十萬元貸款額的申請,但超出此限額,則須轉交上級決定是否批核貸款。
林供稱,被告於九九年八月第五次貸款申請時,貸款額為四十萬元,雖然該次申請的貸款額超出其審批範圍,但因被告有穩定職業及收入,而且還款紀錄良好,他建議並將申請轉交上級審批,最後亦獲上級批出貸款。
此外,被告於○一年三月再有另一次申請貸款,金額為七萬九千元,但因之前的貸款未清還,故需作另一份表格申請,另開一個新戶口,該次申請貸款亦獲上級批准。及至○二年二月,被告再次申請另一項貸款,亦獲公司批出。
林供稱,被告當時的三份貸款申請表格,未有填報另有其他銀行、財務公司的債務,分別由十萬元至十三萬元不等。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STCC62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