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應否穿着拖鞋,問題餘波未了,《信報》專欄刊登了一幀圖片,是一隊大學女子曲棍球隊隊員,參觀白宮時與總統布殊的合照。不約而同,前排九人,竟全部不是穿着拖鞋就是涼鞋!一位隊員的母親見了大表羞愧,究竟白宮在美國人心目中是個莊重的地方。
我比這位母親年歲稍長。我所受的教育有規條:Aladyisalwayswell-shod──一個女子是否有教養,可從她穿的鞋子看得出來。但何謂”well-shod”?甚麼是「穿好的鞋子」?一九六四年出版,GenevieveAntoineDariaux寫的《AGuidetoElegance》有十分詳盡的指引,並列出六大項不可穿,其中一項就是露趾通踭涼鞋。作者認為注重儀容的女士,不應貪圖舒服而穿這種鞋子,因為走在擠逼的街道上容易被人踩一腳,而天雨路濕又會弄濕弄髒了腳。另一項是水松造船底鞋,因為令人走路姿態難看;但最重要的還是最後的一項:鞋跟走蝕了或者滿是泥濘污垢的鞋子。大原則是鞋子要舒適文雅,不可過份炫耀誇張,更不可邋遢遢地。
其實規條的整體精神就是整潔大方,注重品質優雅而避免外表引人注目。鞋子貴精不貴多,要質料和製作上等,經常保持清潔光鮮,破了蝕了要修補妥當。論女子的儀容,頭髮和手腳的清潔衞生重要得簡直不能宣諸於口。任你身上是阿曼尼的套裝還是香奈兒的絲緞裙子,若是頭髮油膩、腳跟腳趾積垢,又怎高貴得來?涼鞋令腳容易弄髒,髒了在大庭廣眾露出,多麼尷尬。比較講究的時裝雜誌,到了夏季將屆,涼鞋上場之際,必然同時教人如何為雙足清潔美膚。穿涼鞋和拖鞋其實麻煩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