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區組織協會一項研究發現,逾半受訪的成年更生人士於過去六年內曾經犯事兩次或以上,包括偷竊及販賣盜版光碟等,主因是他們出獄後難以找到工作維持生計及缺乏家人支持。
該研究於今年七至八月進行,社區組織協會共訪問逾五十位曾多次犯事的更生人士,以了解他們再犯事的原因。研究發現,逾半受訪者於過去六年曾犯事兩次或以上,他們最近一次犯事以偷竊、販毒、販賣色情及盜版光碟等與經濟因素相關的罪行為主。這些再度犯事的更生人士中,近七成人在對上一次出獄後均未能找到固定工作;逾半人更指與社會脫節,是他們再犯事的原因。
捱足五個月麵包
研究又顯示,七成七受訪者稱,出獄時身上所得金錢不足以維持他們首個月生活費,一般僅可維持三日半的生活,他們出獄時身上的金錢中位數僅得三百元。曾多次入獄的更生人士陳州,今年二月獲釋,出獄時因身上無錢,捱足五個月麵包及飲水喉水度日,至今因有案底仍未找到工作。
該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促政府檢討康復政策,為更生人士提供更適切的職業訓練及輔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