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夫妻鬧離婚,一直以來不是找居委會(類似香港的街坊福利會),就是找民政部門幫手。然而,隨大陸經濟和社會轉型,傳統的居委會和民政部門所提供的服務,已未能滿足需要,令離婚公司、離婚診所等應運而生,可是國家工商管理局至今仍沒有類似離婚內容的公司註冊,目前離婚公司均以婚姻諮詢公司的形式出現。
離婚公司去年起先後在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地出現,其出現對律師事務所造成極大衝擊。這是由於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普遍偏高,服務欠彈性,令顧客卻步。更重要的一環,就是律師事務所未能如離婚公司般聆聽顧客心聲。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