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擲果撻的官立嘉道理爵士中學教師兼大律師楊漢強,疑於五年前任職教師期間「好女兩頭瞞」,既向港大虛報任職酒店,獲取錄修讀法律證書課程,又隱瞞校方秘密修讀法律,並訛稱課程與教育有關而騙取無薪進修假期,楊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偽造等五項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記者:蔡曉楓
四十歲被告楊漢強,報稱大律師,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使用虛假文書、偽造、欺詐及偽造帳目共五項罪名,暫毋須答辯。
誘使港大接納
根據控罪,被告於○○年二月與張瑞廷一同製造一封據稱由大埔酒店於○○年二月二十五日發出的信件,誘使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收生委員會接受為真文件,同年五月再向該收生委員會使用一封偽造的大埔酒店信件,並訛稱當時的僱主為大埔酒店,他於九二年開始出任酒店的法律事務經理,僱主容許他於日間修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而隱瞞自己的真正職業是教育署的全職教師。
控罪續指,被告於○○年二月至○二年九月,以上述的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提供講座及導修課的服務。此外,被告於○一年二月至七月,詐騙教育署,向署方提交一份無薪假期申請表,報稱欲申請無薪假期進修與教育或教師有關的課程,而隱瞞正修讀法律課程的事實,獲教育署批出同年○一年九月至○二年六月的假期。
准兩萬元擔保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至九月三十日,轉解區域法院審理,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遵守交出五萬元擔保金及不准離港等條件。辯方則指被告已婚,希望將保釋金調低至兩萬元,裁判官准予被告以兩萬元擔保外出候訊。
去年六月四日,官立嘉道理爵士中學內發生教師爭執事件,楊漢強被人用果撻擊中頭部,報警求助,其後廉署着手調查。
案件編號:ESCC376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