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審批權下放省市

股改審批權下放省市

【本報訊】國資委昨公布《上市公司股改中國有股股權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將地方國企的股權分置審批權,下放給省市國資委,並要求國企在上報的股改方案中,自行列明股改完成後,國有股最低持股比例及依據、股改前後國有股價值變化評估分析。
除送股外,鼓勵採取多種有效方式,並要求省市國資委積極着手研究,對上市國企控股股東進行業績考核時,要考慮設置其控股上市公司市值指標,完成了股改的國企,才可研究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
《中國證券報》報道,昨午3時起,滬深交易所開始接受上市公司股改申請,下周將有包括中小板在內約30家公司股改方案出爐,而市值較大、預算方案容易通過、具有示範效應和創新特點者將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