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探長之一 兩億資產被申請凍結充公<br>韓森家屬交部份物業求和

四大探長之一 兩億資產被申請凍結充公
韓森家屬交部份物業求和

【本報訊】六十年代「四大探長」之一的新界總華探長韓森,因涉嫌貪污避走台灣,律政司在他死後,向其妻妾、亡母及他本人,追討懷疑貪污得來的資產,被委任管理物業及收租的會計師樓,因涉案物業租金收入比預期少,無法取得預期回報,昨在高等法院要求增加報酬,並獲法官批准,其間揭露韓森的資產已增值至二億元,而律政司與韓森家屬,已決定庭外和解。

加國被捕後逃台灣

代表韓森家屬的律師表示,打官司勝負難料,始終只是計數問題,為免兩敗俱傷,故決定和解,預料兩、三周內有定案,韓森家屬會交出部份物業。
涉案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商業投資及約五十個樓宇單位,雖然部份是韓森的亡母及妻妾持有,但律政司相信資產是韓森貪污所得,九七年估值七千萬元,而至今年三月已值二億元。
韓森於四○年加入警隊,六十年代末期成為新界總華探長,與呂樂、藍剛及顏雄齊名,他在七一年離職,移民加拿大,廉署於七四年成立後,以「四大探長」為打擊目標,發現韓森在警隊的幾十年中,只有十九萬元收入,卻擁有包括兩部平治房車的四百一十五萬元資產,懷疑韓森貪污,律政司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簽發通緝令,結果韓森在加國被捕,但在引渡聆訊中勝訴,到台灣定居。
韓森有一妻兩妾及十一名子女,他於九九年在台灣病逝,次年律政司申請將涉案物業凍結及充公,並於○三年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作接管人,負責管理物業及收租,平均每月收取租金二十萬元,總租金收入五百二十萬元,但租金收入一直下跌。

官批准接管人加薪

法官貝偉和昨接納接管人申請,提高其報酬,由原本每月收取租金百分之六,增至百分之九,理由是收租方面遇上最初沒料到的困難。
本案被告包括韓森的兒子韓錦榮(譯音)、韓森的妻子尹蓮、兩名妾侍簡淑英及劉美玉,至於律政司針對韓森亡母伍葉的訴訟,已於去年和解。
案件編號:HCA3377/00

韓森所擁有物業中,只有太子道加多利大廈一個單位是以自己名義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