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缺席出庭或企圖阻礙審訊<br>法官拒絕毛玉萍保釋

恐缺席出庭或企圖阻礙審訊
法官拒絕毛玉萍保釋

【本報訊】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等人涉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案昨續審。法官先處理毛的保釋申請,考慮到在開審期間發生的種種枝節,認為毛所稱因抱恙未能出庭,又或臨時決定撤換律師團等,令人感到她企圖阻礙審訊進行,由於擔心她可能不出庭應訊或企圖影響司法公正,法官決定不批准保釋,毛仍須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記者:黃詠鍶

法官韋毅志昨先處理資深大律師黃福鑫提出替毛玉萍申請保釋。法官表示,各被告均可行使應有的權利,但就本案而言,由首被告毛玉萍於上月二十六日表示身體不適而未能出庭應訊,至本月一日她又因臨時撤換已合作十四個月、且有資深經驗的律師團而申請押後等,均令人感到被告企圖阻礙審訊進行。

三證人受騷擾

法官續指,毛玉萍在○三年底於裁判法院提堂後兩天便因與控方證人之一,其好友李容接觸,毛早前在還押羈留病房期間,要求律師再與李容聯絡。雖然毛就此作出解釋,法官亦不宜在未有聽取有關證供前決定是否信納被告的說法,但認為被告確曾違反保釋條件。另外,有三名控方證人均表示曾受到不同方式的騷擾,即使沒有證據顯示事件與毛有關,法官指出,毛玉萍為所有事件的最大得益者。

料會提出上訴

法官認為有足夠理由相信,如果給予毛玉萍擔保,她可能不會出庭應訊或企圖影響司法公正,故拒絕其保釋申請,毛於審訊期間須還押大欖懲教所,不過,預料毛玉萍可能會提出上訴。另外,以黃福鑫率領的新律師團剛接手案件,控辯雙方暫未能就原定三十天的審訊期作出更準確的預算。
案件昨繼續由特赦證人雷靜儀作供,她講述按毛玉萍指示處理多個證券戶口買賣上海地產股票事宜。
案件編號:DCCC367、1334、1360/04,636/05

毛玉萍申請保釋遭拒繼續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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