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樓宇面面觀<br>不履行清拆令業主即被檢控

愛護樓宇面面觀
不履行清拆令業主即被檢控

屋宇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愛護樓宇面面觀」專欄,隔周五刊出,講解與樓宇保養和安全家居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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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李先生問:屋宇署最近發信要求我按照一個在○二年發出的清拆令,將一個僭建簷篷清拆。那個清拆令已發出幾年,為何屋宇署今天才「翻舊帳」?
屋宇署答:李先生的清拆令早已逾期,若仍不馬上清拆僭建物,屋宇署會將個案轉交檢控組跟進。
清拆僭建物命令一般時限是兩個月,業主必須在限期屆滿前履行。業主如有困難可向屋宇署提出,屋宇署會視乎個別情況考慮批准延期,又或安排社工提供協助。有經濟困難業主亦可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業主若沒有合理原因而不履行清拆令,會被檢控,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另加每日罰款二萬元。日後屋宇署的執法工作將更緊貼命令的屆滿日期,逾期未履行清拆令會馬上進入檢控程序。
為了加強對付違例僭建物,屋宇署過去數年發出大量清拆令,但不少業主沒有在法令限期內自行履行清拆令,拖長清拆僭建物時間。
屋宇署自○三年底開始加快處理積壓個案,調派額外人手跟進積壓的逾期清拆令,又制訂目標清理積壓個案,屋宇署預計,在明年三月的目標限期內完成處理所有於○一年前發出的清拆令;於○二年至○四年間發出的十萬個清拆令,亦可在上述目標限期內完成處埋八成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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