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溜冰場兼職服務員認識十五歲女友四天,即與女友發生關係,兩人拍拖不到四個月,曾學舞獅的他向女友提議「玩激啲」,涉以舞獅用紅腰帶蒙住女友雙眼,膠索綑綁四肢,並在肚皮滴蠟,然後與她性交及肛交,更用鼓棍插其肛門致流血。被告否認三項非法性交及兩項肛交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女事主年僅15歲
二十一歲被告,任職溜冰場兼職服務員,被控於前年十二月十八日至去年七月二十六日,與十五歲女童三次非法性交及兩次肛交。
事主供稱,她於前年十二月十四日,與朋友到石澳燒烤,重遇半年前見過面的被告,兩人及後墮入愛河,被告每日管接管送,不到四天,他便帶她返北角寓所,用盡甜言蜜語,討好為處女的事主,說「第一次之嘛,無所謂啦」,她當時正值月事,根本不願意,為怕男友不高興,才與他發生關係,其後兩人每天均做愛一至兩次。
事主續稱,去年三至四月,曾習舞獅的被告在看色情圖書後,建議「不如玩激啲」,以舞獅用紅腰帶蒙住其雙眼,再用膠索綁其雙手雙腳,然後在其肚皮上滴蠟,她掙扎,不斷呼叫被告停手,被告便用膠紙封着其嘴,然後與她性交,令她「感覺好似被人強姦」,被告接着要她跪下與她肛交,並用鼓棍插其肛門,導致肛門流血,被告及後亦曾用震蛋與她肛交。
事主表示,被告某日叫她在家等候,他先到停車場泊車,怎料被告翌晨才返,同日晚上被告前任女友來電,向她表示昨晚曾與被告性交,兩女及後再發現被告另有女伴。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3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