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飛樽被囚四月已得足夠懲罰<br>公屋垃圾蟲上訴求免叮走

稱飛樽被囚四月已得足夠懲罰
公屋垃圾蟲上訴求免叮走

【本報訊】房委會上訴委員會昨就一名被扣滿十六分、將被收回公屋單位的「超級垃圾蟲」上訴案進行公開聆訊。房屋署指居於屯門友愛邨的袁堅文去年兩度亂拋垃圾及在住所連擲三個啤酒樽落街,共扣十七分。袁自辯時堅稱是被屋邨保安員「陷害」,又指因高空擲物而被判監四個月,已得到「足夠」懲罰。上訴委員會將於十四日內決定是否收回單位。 記者:馮永堅

房委會在○三年八月實施公屋清潔扣分制,至今已有三千七百九十九戶被扣三至九分;一百一十四戶被扣十至十五分;四戶被扣滿十六分。首兩個被扣滿十六分租戶早前提出上訴,經聆訊後獲酌情繼續住在公屋,第四個被扣滿分租戶則正排期上訴。
袁堅文昨在聆訊時表示,若上訴委員會將他「叮走」,將有違過往處理兩個被扣滿分住戶做法,對他不公平。他又指,去年曾因高空擲物而被判監四個月,故已有足夠懲罰,「以前兩個租戶可以唔使搬,咁我又值唔值得體恤?邊個可憐我,淨係收我個單位算唔算公道?」
不過,袁被上訴委員會委員問及為何要亂拋垃圾時支吾以對,「掉垃圾就係掉垃圾,上得嚟聆訊我就預咗死,點解唔畀機會我。」記者昨午到友愛邨愛暉樓找袁,他以「未食飯」為理由不肯回答問題。

憂扣分制失阻嚇力

房委會委員葉肖萍指,該垃圾蟲的罪證確鑿,若上訴委員會再次給他酌情權,扣分制將失去阻嚇力。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屯門)鍾志鵬稱,袁早前在屯門裁判署承認高空擲物及亂拋垃圾罪,若不收回其公屋單位,會削弱扣分制的執行,並對愛護屋邨的市民不公平。
有友愛邨居民則指,不時看見有人高空擲物及亂拋垃圾,令邨內衞生環境變得惡劣,故認同要「叮走」公屋垃圾蟲。

《友愛村居民心聲--煙頭隨處見》
施先生(運輸業):「友愛邨其實都幾污糟,周不時都見到煙頭同有人吐痰」。

《友愛村居民心聲--叮走垃圾蟲》
陳太(家庭主婦):「應該將公屋垃圾蟲叮走,咁先可以保持公屋清潔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