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被連續毆打三星期<br>保安員遭虐殺背傷百處

法醫:被連續毆打三星期
保安員遭虐殺背傷百處

【本報訊】保安員疑因欠債問題,遭多名青年分別用水喉通、摺櫈、地拖棍、刀柄及衣架等連番虐打致死,棄屍街頭。法醫官認為,死者生前遭虐打兩至三星期致遍體鱗傷,單是背部有多達一百處傷口。涉嫌有份參與虐打及棄屍的八名男女,被控謀殺、串謀嚴重傷人及串謀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等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被告分別為連少麟、黃志光、何秀玲、薛志和、郭偉德、鄭翠媚、劉浩南及鄭思樂,年齡二十至三十五歲。主控官柏義理指,另有兩名被告劉卓華及黃子琪不在今次審訊之列。
主控官指出,去年三月八日清晨,郵差譚北潤目睹二十七歲死者黃偉鴻躺在紅磡碼頭路邊一輛私家車車底,口有白泡。警員發現黃沒有生命迹象,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

警先後拘捕10被告

法醫官驗屍證實,死者全身多處瘀傷,因傷口重叠而無法明確數清,主要分布在背部及四肢,背部傷口多達近一百處,頭及心胸亦有瘀痕,手指有被燒的烙印,認為死者生前曾被連續虐打兩至三星期,因虐打令身體軟組織受傷,觸發肺炎及急性腎衰竭致死,估計死亡時間為三月七日晚至八日凌晨。
翌日,死者父親從報章目睹兒子照片,確認死者身份,警方展開調查,發現去年二月二十六日,連少麟陪同死者往曾任職的保安公司要求提早支取薪金,警方最終先後拘捕十名被告。
主控官續指,連少麟、黃志光及薛志和向警方透露,於同年二月中至三月一日間,三人與黃子琪曾用水喉通毆打黃。而黃去世前,至少一次遭連少麟、劉卓華、劉浩南及鄭思樂兇狠地毆打,導致黃死亡。
按連向警方透露,同年二月底他在寓所,因遭黃激怒而用拳頭及地拖棍毆他,連地拖棍也打斷。三月一日,他應劉卓華要求,將黃帶到劉的寓所,當時劉浩南、鄭思樂及劉卓華的女友亦在,四漢開始虐打黃,包括用刀柄猛烈擊落黃的背部,接着有人用水喉通毆打黃,當黃受傷倒地,還在他身上跳上跳落。

用授權書支取薪金

連透露,劉卓華曾用摺櫈擊打黃的膝蓋骨,打爛一張摺櫈後又拿第二張再打,第二張摺櫈亦被打爛。黃被毆重傷後,被帶到薛志和及郭徫德的萬安街寓所。其後,連利用黃的授權書,替黃支取了薪金。
同月七日晚上,連、黃、何、薛、郭及鄭發現黃身體不適及吐血,又聲稱飲過清潔地板的綠水,繼而暈倒及口吐泡沫,被告們大驚,最終決定棄屍大海,並由兩名女被告截的士;原計劃棄屍九龍碼頭,但抵達後發現有警員,於是改往紅磡碼頭,因發現有人玩啤牌,索性棄屍路邊停車處。
案件編號:HCCC300/04

被告郭偉德被控串謀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審訊期間獲准保釋。

女被告何秀玲被指涉嫌截的士將屍體運往碼頭棄置。
凌樹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