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黨意非「原意」

李怡專欄:黨意非「原意」

國務院港澳研究所正就《基本法》有關政制部份的立法原意,以及在二十年前起草過程中的修改意見資料彙集成書。港澳研究所所長朱育誠說,將資料整理出來,有助於「思想更統一」,清華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振民說,彙編有助減少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機會。
中國當權者幾十年來都強調「思想統一」,實際上人各有自己的思想,怎麼能「統一」呢?過去中國大陸講統一在毛澤東思想之下,就是要十億人腦袋全部停止思想,只要毛一個人去思想就夠了。付出的代價多大,也不用說了。
一部法律制訂出來,它的「立法意圖」都是由法庭解釋的。「原意」嘛,隨着時光流逝,有「立法原意」的人都會漸漸作古,要找兩百多年前起草美國憲法的那些人出來講立法原意,那不是開玩笑嗎?
真要找立法原意,那就只能依靠立法時的官方文件。中國在公布《基本法》的時候,當時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曾向全國人大作過說明,這說明可以說體現了立法原意。

香港《文匯報》當年也出了一本《基本法的誕生》的書,其中收集了許多起草委員談論《基本法》的文章、談話,那也可以說是體現了部份草委的立法原意。《基本法》起草四年期間,香港報紙對草委關於政制部份的討論,一直報道詳細,要從那些報紙中彙集立法過程及各草委的原意,也不困難。
但是,當時的官方「原意」,卻與近年來中央的「黨意」並不脗合。所以姬鵬飛的「說明」和《基本法的誕生》這本書,也不見中國的所謂「法律專家」再提了。
比如當時的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項淳一,他在談《基本法》政制部份的文章中說,《基本法》「只是比較具體地規定了頭十年過渡期的發展,將來就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姬鵬飛在向人大所作的說明中,也強調特區成立十年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由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通過,報中央批准或備案即可。他並沒有提到十年後的政制改變要由中央啟動或主導。因此去年人大常委的釋法與決定,都是現在的「黨意」而不是當時的立法「原意」。
國務院主導有關政制部份的立法原意彙編,不外是想把現在的「黨意」強加到當初的立法原意之上。香港法院若據「黨意」去裁決有關政制的案件,當然就會減少人大常委釋法的機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