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領匯上市還要過「人心關」 - 盧峯

蘋論:領匯上市還要過「人心關」 - 盧峯

因法律訴訟問題而在去年底被迫擱置上市的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將於今年年底前再度招股上市。房委會及特區政府在星期二已向證監會提出申請,若果準備工作一切順利,大概到十一月領匯便會再次招股,讓市民認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表示,房委會將與法律顧問全面研究有關上市的法律風險,並將在招股書披露有關風險,以免重蹈去年因訴訟而無法如期上市的覆轍。
我們認為,雖然仍有立法會議員、仍有社會團體可能會質疑領匯上市的合法性甚至再次提出法律挑戰,但經過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三次裁決房委會有權將屬下停車場及商場上市後,領匯上市的法律基礎已比去年雄厚得多、堅實得多;即使有議員或市民再提出訴訟,法庭會否受理固然是個疑問,而即使受理也不易推翻幾級法院所作的決定。更何況房委會及特區政府已準備把可能的訴訟風險列明在招股書內,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認購、是否作出投資前已清楚知道有關風險。這樣下來,縱使有市民成功入稟挑戰,領匯的上市程序仍可繼續,不需像去年那樣在最後一刻擱置。

今次領匯上市再胎死腹中的機會無疑較上次小,今次領匯上市的法律依據無疑比上次強得多,但正如我們較早前指出,領匯上次上市失敗不僅僅因為未能及時解決法律訴訟,也因為特區政府及房委會未能有效向公眾特別是公屋居民解釋把商場、停車場私有化的理據及好處,以致不少公屋居民及團體強烈反對私有化計劃及領匯上市,最終令領匯上市的計劃功敗垂成。我們認為,今次領匯再次上市,特區政府及房委會除了搞好上市的部署、處理好訴訟風險外,更需要盡力向公眾解釋把公共屋邨商場及停車場私有化的好處,包括能改善房委會的財政狀況、包括可以提供資金延續公屋發展計劃、包括改善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管理、包括減省房署人手等;而當領匯定出招股價後,房委會及特區政府更需透過獨立的專家、透過學者向公眾解釋釐定招股價的理據及基礎,讓公眾清楚知道房委會並沒有賤賣資產、政府並沒有賤賣資產,而是以合理的價錢、以市場價格出售資產。只要房委會及特區政府能作出清楚及全面的交代,公眾特別是公屋居民對領匯上市的疑慮將會大大減低,外間也難以再質疑政府賤賣資產。這不是令領匯上市的工作更水到渠成、更順利嗎?
另一方面,領匯今次上市時應提供甚麼優惠、應提供甚麼折扣以吸引市民認購,我們認為應主要由金融市場專業人士按市場狀況、同類產品的回報及經濟因素作決定,不應因為要營造聲勢或製造超額情況而提供過多折扣及優惠;畢竟領匯擁有的是政府的資產、是公眾的資產,提供過多優惠將意味公眾向投資者提供過多補貼、意味政府及房委會出售資產所得的資金減少,這對公眾是不公平的。至於有消息指政府可能會為了補償去年曾認購領匯的投資者而讓他們有優先認購權或其他優惠;我們認為這樣的特殊優惠是不必要的。首先,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包括所投資的公司未能如期上市,政府或房委會沒有需要因為領匯擱置上市而對投資者作補償;而且,今次出售的是公眾的資產,出售的過程應以公平公正對待所有市民為大前提,任何特殊優惠或對待不僅會損害這個原則,更會在市民內部製造不必要的爭議,這實在是弊多於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