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上周公開批評房署監管公共屋邨外判管理公司不力,加上提供支援不足,令公屋居民承受維修工程延誤之苦。上水保平路公屋太平邨一單位租戶,因天花板滲漏,五年來向房署投訴達十次,但房署只派員上門影相,之後就沒有任何跟進行動,租戶五年來飽受天花板滲漏困擾,苦不堪言。
在太平邨平靜樓一單位居住已十五年的曾太投訴稱,自五年前樓上單位租戶,根據「租者置其屋」計劃購置單位並進行大翻新,她的單位就無日安寧。
「客廳天花板開始時一撻撻好似潮濕咁,近兩、三年就蔓延到房間同埋廚房、廁所都係,連房間牆身都有。返到屋企就好似水塘咁,四面都有水迹圍住。」
只派職員影相 從沒安排維修
曾太埋怨說,「每次向房屋署投訴,房署每次只派人上嚟影完相就算,五年嚟冇一次幫我維修過。」
曾太說,過去五年來,她已向房署投訴達十次,但每次工程人員接投訴後都只是上門拍照,影完相就沒行動,更遑論作出修補。早兩年,她曾找幾位相熟裝修師傅上門查驗,他們均稱水迹可能是樓上單位地台滲水或裝修時鑿穿喉管引起,即使她鏟走現時天花板批盪,重新油漆,隔一、兩年又會回復周圍水迹。現時她最希望能找出滲水源頭及作出根治,否則,滲漏問題只會惡化下去。
負責太平邨管理的創意服務有限公司物業經理李先生回應本報稱,該管理公司自去年九月才接管太平邨的管理工作,最早收到曾太投訴天花板滲漏記錄乃於本年四月,當時已派人上門視察,結果顯示天花板及牆身乾爽,並無滲漏,故此相信是該單位租戶保養差所致,只要租客自行髹油即可,該處不會協助翻新。如單位結構上有滲漏,才會由他們負責。
建築結構問題 房署責無旁貸
私人執業的工程監督師詹濟南參考過記者提供的圖片後表示,估計是上下層單位之間的石屎有裂紋,加上上層單位浴室地台防漏層做得不妥善有關,以致小量的水經由石屎裂紋滲落下層單位天花板所致。
他說:「如果樓上地台爆喉,水係不停咁流出,較為頻密,下層單位天花板一定有水滴。但係𠵱家呢個情況只有小小濕,無水滴落嚟,應該係樓上單位嘅防漏層做得唔好,小量嘅水經由石屎裂紋逐少滲出。」他說,根治這情況都要由樓上單位防漏層着手。
他指出,房署是責無旁貸,「長此下去會傷害到建築物結構,房署係有責任干涉。」
(○九○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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