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法規執行部一名經理,被指在大廈電梯內以手提電話企圖拍攝一名女文書的裙底春光時被發現,涉嫌為擺脫對方糾纏,用手提電話打她手腕三至四次,他被捕後向警員表示以為女文書是妓女,想問價才尾隨她進入電梯。經理否認一項襲擊傷人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三十五歲被告葉敬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規執行部經理。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十七日,襲擊一名女子導致身體受傷。
稱遭手機襲擊左手手腕
現年三十多歲已婚事主供稱,她任職文書工作。去年八月十七日從深圳返港,早上約八時半抵達紅磡必嘉街所住大廈,她家住六樓,當時她身穿黑色上衣和碎花半截裙,裙子及膝,被告尾隨她進入電梯,事主見他按八字。
事主續稱,當電梯上升至大約五樓時,她轉頭向後面看,發現被告彎低半身,左手持手提電話,電話放在她裙底近右腿內側。
事主見狀大怒,高聲質問被告「你個衰人做乜嘢影我?」被告否認,連聲說「我冇影你」,事主見被告按動電話按鈕。電梯此時抵達六樓,電梯門打開,事主再說「如果你冇影我,你可以出嚟講清楚」,被告拒絕,她雙手緊抓被告肩膊,被告以手提電話,襲擊她的左手手腕三至四下,她退至走廊,被告在電梯內,而電梯門亦關上。
事主續指,她返回住所通知胞弟,胞弟與她折返電梯準備落樓尋找被告,電梯甫打開門,發現被告身處電梯內,她向胞弟表示「細佬,佢影我」,結果報警,事主送院證實左前臂紅腫。事主在辯方盤問下,不贊成案件是一場誤會。
隸屬西九龍衝鋒隊二隊的女警邱嘉儀(譯音)作供稱,她當日接報到現場,被告向她表示,他以為事主是妓女,所以跟隨她進入電梯準備問價。女警當日以遊蕩導致他人不安及毆打兩項控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搜查電腦無發現色情照
辯方大律師盤問女警指,警方曾派兩名探員到被告住所搜查,包括被告的電腦及數碼相機,惟沒有發現任何色情照片。辯方續指,女警的記事冊內從沒有提及被告因誤以為事主是妓女才跟她進入電梯的記錄,因此推斷女警說謊。女警否認,並指記事冊內記錄警誡口供,不會寫上查案過程。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17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