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利用機器撥出電話促銷的問題日益嚴重,港府計劃明年立法,規管各機構發出未經收訊人許可的電子訊息、包括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由機器發出的電話。電訊管理局又正考慮多項防止濫發促銷電話的措施,例如考慮採用「來電一方付費」的制度,讓電話促銷從業者承擔撥出促銷電話的費用。 記者:譚暉
工商及科技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有關規管電話促銷活動的立法工作,預期可於明年年初將法例的詳細建議諮詢公眾。
法例將規定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發出電子訊息的人,必須向收訊人提供確實的發訊人資料,以及有效的「停止發送要求」選項,讓收訊人選擇拒收日後一切或某類電子訊息。
引進不收訊息名單
此外,港府草擬法例時,又會考慮參考美國的做法,引進「不收電子訊息名單」,以助遏止機器促銷電話的問題。
另一方面,工商及科技局表示,電訊管理局又正考慮多項阻止濫發促銷電話的措施,包括要求流動電話網絡營辦商,研究能否引入像固網電話一樣,向客戶提供拒絕接受停止示號的來電。
建議配給特別號碼
電訊管理局又已擬定實務守則,向固網及流動網絡營辦商提供程序及指引,共同處理有關營辦商之間、由機器發出的促銷電話的客戶投訴。實務守則的擬稿已送交各營辦商考慮,但大多數的固網營辦商對有關建議持保留態度。
工商及科技局又指出,曾有建議指港府可以把一些特別的電話號碼、或特別的號碼字頭編配給電話促銷者,令市民容易識別這類電話、從而決定是否接聽。
大部份流動網絡營辦商均贊成這項建議,惟部份固網商卻對此十分關注。